金融业全面开放在即 信用卡遭遇“八大质疑”     [关闭]
信息来源: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:[654]次
目前,国内信用卡发卡量已经成功跨越5000万张的关口。在经历了连续四年的放量增长之后,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正预示着中国信用卡市场的新一轮爆发式增长。

  与此同时,根据11月16日颁布的新《外资银行管理条例》,在中国履行入世承诺,开放人民币业务之后,外资银行也将介入人民币信用卡领域。信用卡业务,作为快速提升银行盈利能力的新兴业务领域,必将掀起中外资银行对垒的高潮。

  然而,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中国银行业的信用卡业务仍然遭遇着市场的“八大质疑”。

  “八大质疑”如何破题?对即将面临开放的中国信用卡业而言,不应该成为难言之痛。

  质疑一:欠0.5元,利息50元

  “我已经还了10000元,就差5毛钱。10天的利息居然扣了我50多块钱。”一位汤姓先生回忆起刚工作时候的事情这样说。就算是现在,全额计息作为信用卡计息方式的国际惯例,在国内依然如此。

  信用卡透支作为贷款业务,向银行缴纳利息天经地义。然而,这种国际通用做法却未见得适合国人的传统思维。在对“全额计息”的多次声讨之后,近日,招行、光大等多家银行对其信用卡推出了一项名为“账单分期”的信用卡还款方式新业务。

  据银行客服人员介绍,“账单分期”需客户申请,并非自动生效。在到期还款日之前2个工作日前,信用卡客户可向银行申请“账单分期”业务,对所需还款余额分期偿付,未偿付金额计入下一轮计息期内,享受免息待遇。客服人员指出,银行会在受理申请之后,对客户信用进行系统评估决定是否核准开设“账单分期”业务,且开通业务仍需缴纳一定的手续费。

 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,“账单分期”仅仅作为银行推出的一项“有条件的人性化服务”,并非惯用做法。

  质疑二:免息期18—56天

  由于每家银行计算免息期的方式和记账的日期各不相同,且繁易程度各异。常常出现的情况是,客户没有足够的耐性与专业知识解读免息期的计算方式,或是为了在记住日子不被罚息而整日提心吊胆。

  通常,银行会设定从本月消费日到下月某一日(假定为25日)为免息期。那么,上个月30日消费和上个月1日消费,就会有25天和56天两个不同的免息期。而如果银行设定免息期=记账日(假定为5日)起+N天(假定为18天),那么,在3日的消费和在6日消费会有23天和49天两个不同的免息期。

  银行卡专家指出,为避免记忆免息期的麻烦,可设定同一家银行的借记卡和贷记卡绑定还款。同时,“银行都有邮寄对账单,客户需留心收取并按时还款。大多银行也都设有短信提醒还款业务,且大多是免费服务”。

  但是,专家也指出,如果借记卡中余额不足或是客户的借记卡和贷记卡不在同一家银行,那么在还款计费上又会出现新的问题。

  质疑三:高额溢缴款提现收手续费

 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,并没有透支消费一项,这与西方不同。即使是在信用卡高速发展的今天,同样面临着多数客户习惯全额还款或是超额还款。通常,超额还款部门会计入下一轮客户可消费金额中,然而如果客户想从信用卡中提出多交的金额,则面对的是高额的取款手续费。不同银行信用卡的取现手续费略有不同,通常是取现金额的3%,且最低30元。

  这在信用卡领用条例中都有说明,但是往往持卡人并不在意。直到对账单列出此项,才大喊不妙。对此,银行业人士指出,信用卡的功用在于利用循环信用进行资金借贷,并不鼓励取现行为,“即使对是多存的钱也是一样”。因此,专家提醒,银行并不对信用卡多存金额支付利息,所以,信用卡并不适宜存放多余现金。

  质疑四:高额超限要罚款?

  曾有一段时间,信用卡客户普遍反映,当持卡人的信用卡累计未还用款金额超过核定信用额度时,银行按超出部分的5%对其进行了“超限费”扣除。而在消费当时或事后,持卡人无法得知已经超限,直到对账单到时才意识到。

  记者采访了多位“信用卡猎手一族”,多数人士表示,目前各家银行所发信用卡均有超额提醒,即在超信用额度消费时出现无法交易的情况,虽然杜绝了银行收取“超限费”,但是也对正常消费产生了一定影响。

  随后,记者致电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,中心人士表示,这种限额消费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控制银行风险。而考虑到个别客户的真实需求,银行也为客户开通了“临时超额消费”业务,客户需要做的是致电客户经理开通此业务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超额消费金额还清。“此业务即使生效,并且不影响客户的信用记录”。

  质疑五:双币卡汇价对账不明

  权威机构的数据统计显示,目前,双币种卡在国内占有信用卡市场90%以上的份额。而双币卡(以美元人民币卡为例)在国外非美元地区走通常是走VISA/MasterCard网络消费,消费时以美元计价,而其中的货币转换要被扣取交易金额的1.5%作为“货币转换手续费”。这在走银联系统的人民币卡中并不存在。

  此外,国际卡的消费对账单虽然也注明消费的时间、地点、商户名、消费金额,但是对汇价却一律不予说明。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,采用VISA/MasterCard等网络的交易项目,由银行卡国际组织给出参考汇价,而此类汇价又略微高于市场汇价。“有时,VISA/MasterCard等组织也不给出汇价,因此,银行也无法在对账单明细中给出汇价说明”。

  质疑六:盗刷归咎于谁?

  盗刷现象一直是信用卡发展过程中的最大意外。据VISA卡组织公布的一项统计资料显示,在信用卡经济案件中,持卡人遗失银行卡的平均概率为0.038%,盗用造成的损失占到9.57%。

  目前国内的信用卡多数还都设有密码保护,但是按照国际惯例,密码并非通用做法。由于目前国内法律制度的不完善,导致信用卡盗刷的责任认定缺乏相关说明,在双币卡消费过程中,或是没有密码保护的信用卡盗刷案中,盗刷往往引起法律纠纷。

  客户的看法是,商家有义务核对签名笔迹,出现盗刷应由商家承担责任。但是,由于无法证明存根上的签名与卡背后的签名是否一致,且该信用卡以往交易记录的签名也出现过笔迹不同的情况,商家拒绝支付损失。并且,根据商家与银行的协定,商家只对银行负责,持卡人无权向商家索赔。同时,作为第三方的银行则认为,商家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,商家负有对签名进行审核的义务。

  而在国际成熟的信用卡市场,由于信用卡一律不设密码保护,盗刷现象的损失通常由银行和商户协商解决,并不需客户介入法律程序。在国内,盗刷问题则不管在责任认定还是损失承担上,都还是未定之谜。

  质疑七:“睡卡”遭遇年费

  作为开拓市场的手段之一,信用卡现金回馈、豁免年费等诸多优惠措施一直都不绝于各大银行宣传之列。

  从最初的刷6次免首年年费,到现在的部分银行刷3次即可免两年年费。在银行陆续对借记卡收取年费的同时,各色信用卡却开始了“免年费”接力赛。在今年的信用卡争夺战中,免年费作为信用卡发行的“最基本”条件被广泛采用。

  然而,多年来激增的发卡量带来了众多“睡卡”问题。曾有一位持卡人告诉记者,他在一年之内办理了7家银行的24张信用卡,而日常生活中真正使用的也就2、3张。“突然有一天,我收到银行寄来的账单,发现被扣了一百多元的年费,才发现那张卡我一次都没有用过。”

  这样的例子绝对不在少数。

  为完成银行发卡量的考核指标,曾有银行进行“集团式发卡”(即向某一个集体内的所有人提供信用卡的营销手段)。虽然“集团式发卡”投入小、发卡量增长迅速,但是,这种方式造成了大量的银行资源浪费,并显现出信用卡市场的“泡沫繁荣”。同时,也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。

  质疑八:积分消费陷阱?

  眼下信用卡产业最流行的是什么?恐怕很多人会说,是积分消费。

  从发卡行的角度来看,消费积分能够鼓励持卡人的长期消费行为。同时,发卡行可借此提升持卡消费量和消费额,从而增加商户手续费返还收入。因此,几乎所有发卡行都制定了庞大的消费积分计划,刺激额外消费。

  而从持卡人的角度来看,消费积分联系着诸多礼品赠送、各类抽奖活动,消费者往往对此乐此不疲。

  曾有权威部门测算,虽然各信用卡发卡行都推出了信用卡积分政策,但这些积分的价值相当于每消费10万元,持卡人将得到不足200元的返还。从大数来看,显然发卡行才是最终的受益者。而消费者在其中得到的或许更多是心理上的满足。

  银行卡专家提醒客户,消费贵乎理性。“刷卡往往会麻痹持卡人的神经,这也是为什么韩国、我国台湾曾经出现千万卡奴的原因所在。”上海证券报 邹靓责任编辑盛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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